王献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字官奴,琅邪临沂(今山东省临沂市)人,生于会稽山阴(今浙江绍兴)。东晋书法家,王羲之第七子,
安僖皇后之父。与父亲王羲之合称“二王”,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列“四贤”。
王献之幼时聪颖,随父学习书法,后学习张芝的草书,少有盛名,举止高雅。仕途顺遂,初任州主簿、秘书郎,后受谢安器重,担任其长史,累迁建威将军、吴兴太守,官至中书令,人称“王大令”。原配郗道茂,后离异,
续娶新安公主司马道福。
太元十一年(386年)病逝,时年四十三。
隆安元年(397年),晋安帝封其女王神爱为后,
之后追赠其为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号为宪。
王献之善书画,书法自成一家,一改汉魏以来古拙质朴书风,有“破体”之称,对后世书法家有深远影响。
楷书体势开张,气峻韵和;行草连绵相属,气势奔放;独创“藁行之草”,“有若风行雨散,润色开花”;另创草书“一笔书”纵逸豪放,俊爽流畅,为后世狂草奠定基础。存世作品有绢本墨迹《鸭头丸帖》、唐摹纸本《廿九日帖》、《送梨帖》《地黄汤帖》《鹅群帖》,传世刻帖有《洛神赋十三行》(又称《十三行帖》、《玉版十三行》)、《十二月帖》(又称《中秋帖》)等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有集十卷,已佚。明人辑有《王大令集》。